绿色化的社会背景
1.从国家层面明确提出绿色化
2015年3月24日**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提出绿色化的概念。在“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之外,又加入了“绿色化”,并且将其定性为“政治任务”。2015年4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坚持把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作为基本方针,坚持把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作为基本途径。意见中强调要深入推进全社会节能减排,在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现各类资源节约**利用。意见还明确指出要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完善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问责及终身追究制度。强化执法监督,对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
2.新环保法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法规出台
2013年9月10日,国务院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认真贯彻执行。该计划要求,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气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控制在60mg/m2左右。2015年6月18日,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制定了《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办法规定将按照VOCs污染当量对排放企业进行收费。在有VOCs污染排放的行业中,印刷业名列前茅,这其中又以包装印刷为重灾区。对此,北京、上海、广东、天津等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针对印刷业的相应措施。